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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單車「唔使踩」可以上斜?一名中年漢昨晨在牛頭角振華道騎單車,被交通警員發現他雙腳並無踩踏動作,但單車仍可行駛上斜,懷疑有人無牌駕駛電動單車,於是上前截查,發現男子未領有車牌,於是將其拘捕,連同該部全新的電動單車帶署扣查。
警方經調查後,最後以涉嫌駕駛未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及駕駛時沒有配戴頭盔,將單車男扣查。
被捕男子姓陳、44歲,因涉嫌「駕駛未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及「駕駛時沒有配戴頭盔」4宗罪被扣查。警方亦將該輛電動單車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事緣昨晨10時15分,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一隊特遣隊人員,在牛頭角安基苑對開振華道進行道路安全執法行動,票控違例橫過馬路人士。其間,警員發現一名男子騎單車沿振華道上斜,惟見其雙腳並無踩踏動作,警員懷疑有人使用電動單車,將其截停檢查後將他拘捕,其電動單車則被扣留在何文田汽車扣留中心等候驗車。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電動單車必須通過當局驗車及發牌才可以在道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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