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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有內地網友25日爆料稱,台灣著名製作人柴智屏因「涉嫌刑事案件」,遭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限制出境,更上載文件作證。據中通社消息稱,台灣法務部26日透過管道向內地司法、公安部門查證,內地某一檢察院確實依涉及刑事案件,對柴智屏限制出境,代表柴智屏如果入境大陸,海關等邊境管理機關必須通知檢察院及公安部門,並將她留置或逮捕。
有傳柴智屏疑似涉及央視弊案才遭到限制出境。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說,目前不了解情況。台灣海基會表示也已透過管道進行了解,柴智屏遭內地限制出境「確有此事」。至於柴智屏為什麼會遭到大陸境管?必須連絡到她本人才能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海基會必要時也會給予協助。
人在馬來西亞的柴智屏昨晚發出聲明否認有行賄,柴智屏聲明如下:
有關從昨天晚上開始,網絡上說我「涉嫌刑事賄賂」被大陸檢察單位限制出境,現根據我所了解的說明如下。
本人大學畢業至今,不管是製作綜藝節目、戲劇、還是電影,我從來沒有送給任何一個電視台或是相關人員一分錢!因為,不需要!一向都是憑著(�荂^努力及實力去獲得自己應有的一切!
我的父親是一位小小公務員,行事正直而清廉,雖然小時候家很辛苦,但是我以我的父親為榮,我自信自己也繼承了父親的特質。
昨天有記者問:是否柯震東事件我賄賂了誰?當初該事件從頭到尾人在北京,儘管心中再怎麼不安,都是以守法去面對治安單位的行政程序,從來沒有去請託任何一個大陸相關單位或個人。
多年來所有我們公司拍的電視劇,都是賣給在大陸經營多年的中間商們,我及我的公司從未和任何大陸的電視台人員有任何金錢往來或賄賂行為!因此,我問心無愧,並不擔心!
有關今天出現「捲入大陸央視弊案」的說法,根據我的了解是我可能需要以證人的身份配合調查。如同大家所知道的,由於大陸現正積極掃貪,我相信並不是我犯了什(甚)麼法,而可能只是牽涉到我製作的電視劇的買賣及授權,需要我配合調查。如果真是如此,我願意配合調查。但是,如果我因配合調查進入大陸三個月不能離開中國大陸返回台灣,我如何管理台灣公司諸多事宜?因此,身為公司負責人,我應當先去努力釐清事情的真相,並且讓公司眾多員工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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