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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錢不給老婆花算家暴?黑龍江哈爾濱市將於11月1日起施行《哈爾濱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規定:除打罵外,精神恐嚇、禁閉、凍餓、經濟封鎖等都屬家庭暴力範疇。其中,經濟封鎖被解讀成「丈夫賺錢不給老婆花」,引起廣泛爭議。
男士:收入全上繳才算家暴
據哈爾濱市婦聯工作人員介紹,哈市僅去年就接到市民家暴投訴2,511件。在家暴投訴中,經濟上和家庭地位上遭受家暴的案例逐年增多。一些男士認為自己是家中的「頂樑柱」,對妻子實行經濟封鎖,更有甚者妻子花銷超過20元人民幣就需要「請示報告」。
哈爾濱市民對於上述新規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此舉有力地保障了婦女們的權益,也有人認為很多家庭中丈夫收入全面「上繳」,每月依靠老婆給點「零花錢」,不給丈夫錢花也應該算是一種家暴。
「甩拖」後仍糾纏犯法
另外,《條例》對性騷擾問題也有所規定,其中第22條規定:男方在女方提出離婚、拒絕或者終止戀愛關係後,以及在解除夫妻關係後,不得對女方及其親屬施以糾纏、騷擾、侮辱、威脅、打罵等行為。 ■本報記者 孫菲 哈爾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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