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元朗一名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被暫時吊銷牌照的店舖名為「三興飯店」,位於屏會街19號幸福樓地下20號舖,由昨日起至10月17日須暫停營業。食環署發言人昨日表示,有關店舖經營者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於今年4月及7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萬元。署方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舖須停牌14天。
5月遭吊銷牌照7天
有關持牌人於去年8月及今年2月同樣因相同違例事項,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1.5萬元,被記下30分,店舖今年5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食環署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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