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銀國際 杜勁松博士
9月26日正式發布的滬港通試點辦法有兩個重大修訂,一是取消了南向交易(「港股通」)對融資融券業務的限制(但未見進一步細則),二是明確了北向(「滬股通」)融資融券的業務規則。
滬股通有關交易設三限制
在滬股通方面,投資者需注意:首先,融資融券的標的必須是上交所現有的合資格股票。其次融資融券交易必須受制於三個比例限額,一是上交所對全部合格標的股票融資融券餘額限制(目前是全部流通量的25%),二是針對滬股通的擔保沽空(covered short-sell)分別設立了當日不超過1% 和連續十日累計不超過 5%的限額(其計算基礎是聯交所在滬港通項下名義持有股票的總量)。第三,沽空價位必須不低於最新價(如無,則以前日收盤價為基準)。
對比港股的融資融券規則,港交所對融資業務部分並無特別規定,而香港證監會則通過財政資源規則(FRR)對券商的融資業務進行約束。在融券(擔保沽空)方面,港交所設立並不時調整合資格的可供沽空的股票清單,香港證監會則根據《證券及期貨(淡倉申報)規則》要求投資者實施淡倉申報(其中兩個主要觸發指標是單一股票沽空金額達到3,000萬港元或者佔已發行股票的0.02%)。另外,港交所也要求沽空價格滿足Up-tick Rule,即高於現價之上的一個價位。
料隨市場發展向國際接軌
基於以上差異,筆者認為短期內融資融券業務不會對滬股通產生重大影響。特別是在北向方面,由於滬股通的初期總額度只有3,000億元人民幣,理論上單日沽空最大金額也大致不會超過30億元人民幣。以9月29日為例,滬市融資買入額總額286億元人民幣、融券餘量金額26億元人民幣,大市成交1,725億元人民幣 ;當日港交所沽空金額已超過105億港元,大市成交889億港元(沽空佔比11.8%)。考慮到內地融資融券基準利率遠高於香港,即使未來正式推出港股通的融資融券,也可能因成本原因抑制部分內地客戶的需求。
儘管如此,滬港通畢竟是中國資本市場雙向對外開放的重要一步,並且不是最後一站。上述限制性的參數可以隨�茈憎茈奕黤o展而逐步調整,最終依靠市場力量推動內地融資融券業務逐漸與國際市場接軌,從而為兩地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為價格發現提供更完善的機制。(以上資料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