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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敏婷)海濱事務委員會與發展局最近展開了「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第二階段公眾諮詢,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在網誌提到,諮詢中建議成立一個專責的海濱管理局,全面規劃、設計、營運及管理海濱用地,希望公眾就管理局的行政職能和財務安排提供建議,攜手建設維港海濱。
陳茂波昨日發表題為《共訂海濱管理局的框架》的《局長隨筆》,指根據成立海濱管理局第一階段公眾諮詢結果顯示,公眾大都支持成立一個有專屬資源和單一使命的海濱管理機構,但對海濱管理局的部分框架內容,例如行政職能和財務安排的意見比較紛紜,希望公眾再提供建議。
由政府團隊逐步過渡到獨立隊伍
在行政職能方面,陳茂波表示局方建議以一個逐步過渡的模式展開工作。在海濱管理局成立初期,成立一支來自不同相關範疇、富經驗及由公務員組成的政府專責團隊,支援管理局的運作並向其董事局負責,讓海濱管理局可以較快展開工作。
同時,管理局亦會招聘一些具備商業觸覺和市場運作經驗的專才,使到項目得以全面規劃和發展。待海濱管理局的運作和項目發展漸上軌道,累積足夠經驗後,就可建立獨立行政隊伍,逐步取代由政府借調的人員。
預留專項基金 作初期運作資金
至於財政安排上,局方建議在政府內部先預留一筆專項基金,金額足以支付發展指定海濱用地或項目所需的資本性支出和管理局的初期運作資金,例如以首5年的營運費用為限;落實項目時,管理局須向立法會申請基金撥款。局方亦會就擬議撥予海濱管理局的土地進行財務研究。
維港兩岸海濱全長約73公里,局方建議採取循序漸進的發展策略,分階段向海濱管理局審慎撥出可供發展的海濱用地,這些用地包括中環新海濱、灣仔-北角海濱、鰂魚涌海濱、觀塘海濱及紅磡海濱等,以逐步取得公眾信任。
「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第二階段公眾諮詢為期3個月至12月24日,海濱事務委員會和發展局會舉辦公眾論壇和簡介會以收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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