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傳媒昨日報道,在9月28日決定使用催淚彈的警隊指揮官指出,當日使用催淚彈,是因為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倘被示威者突破警方防線,或會出現蘭桂坊當年的「人踩人」事件,故發放催淚彈阻止人群衝擊,而非驅散人群,這是迫不得已的決定。
香港《南華早報》昨日報道,當日在金鐘現場下達發放催淚彈命令的現場指揮官在接受訪問時指出,當日站在前沿的示威者,對在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員非常暴力,使用雨傘戳並且用腳踢警察。在評估情況數小時後,面對200多示威者更試圖撞破警方封鎖線,他授權手下的警員使用催淚彈。
「不後悔作此決定」
他坦言,當時倘不使用催淚彈,示威者將突破警方防線,公眾會受到嚴重傷害,甚至重演當年造成21死的蘭桂坊人踩人事件。在公眾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他不後悔作出此決定,在日後同樣情況下也會做出同樣的決定。
這位指揮官理解,催淚彈的確很引人關注,畫面很不幸,但使用催淚彈是維護秩序的必須,如果使用警棍,將會造成示威者出現撕裂傷、骨折和大量的瘀青。「催淚彈並沒有傷害任何人,沒人因為催淚彈而死,它造成了不適,但沒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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