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 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料在法治反腐、制度反腐方面作出系列重要部署。專家預期,中央會在懲治腐敗和預防腐敗兩大方面全方位推進法治體系建設,包括強化依法管黨治黨、加快國家反腐立法、推進違法違紀官員調查程序的法治化等方面料有大突破。同時,四中全會料對周永康等高官作出黨紀處理,並不排除根據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及時移交司法。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對本報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指出,「要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這指明了一條有中國特色的法治化反腐的新路徑。
姜明安稱,法治反腐首先要加強立法,這包括國家層面和黨內層面。在國家立法層面,全國人大已將「完善反腐敗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作為今後5年的立法重點,這顯示中央將對反腐敗工作的整體方針、原則、體制等進行頂層設計,並用程序法治防止公權力尋租和濫用。他認為,四中後,應盡快啟動中國《反腐敗法》、《行政程序法》、《信息公開法》、《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公開法》等法律法規的立法,增進與現行法律的互補性,編織起更嚴密的反腐法網。
四中後將加強完善黨內立法
其次,姜明安認為,四中後,中共將加強和完善黨內立法,強化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黨治黨。他指出,中共是唯一的執政黨,依法治國離不開依法治黨。但長期以來,黨內對黨員幹部行為的規範往往只用條例、行為準則以及紅頭文件進行,而且政出多門,比如禁止公款吃喝的文件,中辦、中紀委都發過,比較混亂,甚至出現「幾十個文件管不住一張嘴」的現象。為此,去年中共中央辦公廳新成立了法規局,對黨內法規開展清理、備案、規劃等工作,目前,正抓緊進一步構建黨內法規體系框架,為執政黨規範幹部行為準則、管黨治黨、執政治國提供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
此外,多位專家表示,當前中國反腐形勢依然嚴峻,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反腐敗仍將以懲治為主,懲防並舉。十八大以來,中央積極推進違法違紀官員調查程序的法治化,四中全會後,在懲治腐敗工作上將進一步貫徹法治思維,依法懲貪。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毛昭暉指出,去年,江西省委原秘書長趙智勇、昆明原市委書記張田欣兩位落馬高官未被治罪,而是受到降級懲戒,這顯示中央嚴守黨紀與國法的界限,法治反腐、制度反腐的治理思路,也是十八大以來紀檢監察部門一直努力的方向。此外,當年底,最高檢邀請多位專家座談,醞釀對黨內「雙規制度」啟動重大改進和完善,即紀委一旦發現監督官員的行為已觸及刑律後,將第一時間移交檢察機關偵查,紀委本身不再具體主導協調辦案工作。他認為,此舉將推動作為反腐利器的「雙規」措施納入法治軌道,同時促進紀檢監察機關從以辦案為主逐步轉到以監督為主,以保證司法的獨立性和辦案的客觀公正性,真正實現依靠制度和法治開展反腐敗鬥爭。
涉嫌犯罪官員及時移交司法
姜明安透露,在此思路引導下,目前紀檢監察部門對地方的司局級以下涉嫌犯罪官員已經逐步採取立即移交司法的做法,沿用到省部級乃至更高級別落馬官員,則有待時日,不過這也是四中全會後的方向。他認為,對違法違紀官員調查程序的法治化,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此前對薄熙來的依法公開審理,受到海內外輿論高度評價,預料四中全會將對周永康等高官作出黨紀處理,並不排除根據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及時移交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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