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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高院日前就金鐘及旺角部分被堵塞路段頒布臨時禁制令,由申請人自行清理路面,惟「佔旺」和「佔鐘」示威者都無視臨時禁制令,阻止清拆行動。代表的士業界的律師昨日表示,不排除會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有大律師指出,示威者的舉動已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不過他亦表示,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或要控告示威者藐視法庭罪有一定的困難,因為兩者都要確認被告身份。
鄺家賢:執行禁制令有困難
代表的士業界律師鄺家賢昨日承認執行禁制令有困難。她批評,示威者不斷挑戰法治底線,但相信人數會愈來愈少。她續說,如示威者堅拒守法,不排除向法庭申請拘捕令。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臨時禁制令已有法律效力,示威者阻止清拆行動已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不過,他表示,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或要控告示威者藐視法庭罪有一定的困難,因為兩者都要確認被告身份,「法庭要知道要拘捕的是誰,或者控告誰藐視法庭罪,所以一定要有被告資料。」他指,若禁制令原告人真的要申請拘捕令,起碼要有被告多角度的影片,證明他有意阻止清拆行動。
倘示威者拒拘捕令 警可執法
高院頒令時明言民事禁制令無權要求警方介入,警方亦強調不會介入,除非有暴力行為才會執法。陸偉雄同意警方昨日處理禁制令原告人自行清理路面的做法。他說,有很多人不理解禁制令的限制,以為禁制令一出,警方就能協助清理路面,但他指禁制令中,警方其實是沒有角色的。他續說,若法庭頒布拘捕令後,示威者仍然拒捕,警方才能進行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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