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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法國洋酒供應商東主去年在酒展認識一對從事洋酒及運輸生意的兄弟,今年一至二月期間接到洋酒訂單後,要求他們跨境送貨,兄弟涉聯同兄長女友偷竊近萬支洋酒,價值逾210萬元,弟另涉私吞運輸費。兄弟昨日承認兩項盜竊罪,法官押後至11月18日判刑。
首被告弟弟黃嘉奇(32歲)與兄長黃嘉威(37歲)同承認盜竊罪,弟又承認另一項盜竊罪,而兄長女友黃慧敏(36歲)的控罪則保留在法庭檔案。
案情指今年1月17日至2月17日期間,受害公司Vinovi Trade Limited收到一名自稱陳小姐的女士來電,3次訂購共9,500支波爾多紅、白酒,包括琅格(Largot)、荷妃兒(Ragael)等,要求將酒送到深圳。
弟另涉私吞11萬運輸費
受害公司指示弟弟黃嘉奇安排送貨,其後搬運工人到貨倉取酒,受害公司向黃嘉奇支付一張11萬多元的支票作運輸費。受害公司後來發現陳小姐沒有付款並失去聯絡,於是報警。警方在兄長黃嘉威的居所及汽車搜獲80多支酒,另在黃嘉奇的貨倉尋回9,000多支酒。
辯方指涉案洋酒送往內地,控罪所指的價格包含關稅、運費等,貨品的實際價值應是90萬元,首兩批貨品因過年而未有送出,兩名被告至第三次才起貪念。求情指無證據顯示他們曾參與訂酒,因一時貪心犯案,手法幼稚粗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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