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胡瑋燦 上海報道)上海自貿區日前發布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大宗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管理規則(試行)(草案)》(下稱《草案》),目前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草案》從交易市場與交易業務、交易資金管理、商品交收管理、交收倉庫及倉單管理等十方面對大宗商品交易業務進行了規範。按照條例,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將做到交易、托管、清算、倉儲分開,並以人民幣報價、人民幣結算。
十方面進行規範 控制風險
《草案》顯示,上海自貿區還鼓勵境外投資者參與交易,從事與市場交易商品相關的貿易、生產、加工等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以及可經營保稅商品並具備經營該商品所需的資質的境內外企業法人可以成為市場的交易商。為控制風險,市場經營者應委託第三方清算機構負責資金清算;委託第三方資金存管銀行或由上海清算所清算會員負責資金托管;委託指定交收倉庫負責貨物倉儲。
此外,市場的交易價格應為不含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淨價」。市場的所有交易應採用人民幣報價、人民幣結算,計價單位為元。美元及其他可兌換貨幣可用於繳納現貨交易的履約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