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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梁君彥提出動議,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稱「特權法」)調查「佔中」的組織策劃,昨日被反對派議員否決。「佔中」毫無疑問傷及廣大公眾利益,有必要動用特權法追究事件的來龍去脈,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將「佔中」組織者、參與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公諸於眾。反對派議員刻意阻礙調查,袒護包庇「佔中」,暴露反對派議員與「佔中」沆瀣一氣,害怕特權法查到自己,查出真相。反對派議員充當「佔中」「保護傘」,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包藏禍心,與民為敵,必定會遭到選民的嚴懲。
特權法被喻為立法會的「殺手�寣v、「尚方寶劍」,專門用於監察政府施政和調查關乎香港重大利益的事件。「佔中」是回歸以來最大型的集體違法行動,示威者長期癱瘓交通,公然違反法庭命令,暴力衝擊警方,嚴重破壞法治精神,市民蒙受難以估計的現實和潛在的損害。「佔中」組織策劃嚴密,有大量物資、資金支援。種種跡象顯示,「佔中」就是外國勢力策動的港版「顏色革命」,企圖觸發政治危機,令香港變天。運用特權法這把「尚方寶劍」調查「佔中」真相,可讓違法亂港的惡勢力無所遁形。
反對派議員為違法「佔中」做「擋箭牌」,連查都不讓查。反對派議員阻礙動用特權法追查「佔中」,就是因為他們與「佔中」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是「佔中」的參與者、支持者和組織者。反對派政黨幾乎都收取過「佔中金主」黎智英的鉅額捐款,何俊仁、梁家傑主動教唆、煽動「佔中」示威者違反法院的禁制令,黃毓民更視旺角「佔領區」為自己地盤,是旺角暴亂衝突的罪魁禍首之一。如果用特權法追查「佔中」,最終會追查到反對派議員頭上。為免引火燒身,負上法律責任,反對派置法治公義於不顧否決動議。
反對派議員不要以為包庇「佔中」,就能掩蓋「佔中」破壞法治、禍害香港的事實,就能讓反對派議員蒙混過關。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反對派議員不為民作主,不保民利益,不徹查「佔中」,為「佔中」保駕護航,必定遭到千夫所指,日後選舉必將票債票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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