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孟冰 重慶報道)重慶自11月起將實施新修訂的《重慶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其中涉及放寬社會資本准入,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同時,下放審批權限,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等,重慶亦成為首個以立法形式鼓勵社會資本辦醫的內陸省級城市。
重慶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衛稱,新《條例》將積極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各類醫療機構,鼓勵在重慶範圍內開設三級綜合醫院,二級以上專科醫院、中醫醫療機構、康復醫院、護理院、個體診所等。社會資本舉辦上述醫療機構,只要符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均應進行審批。這突破了設置醫療機構必須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剛性規定,有利於重慶市形成民營醫院和公立醫院在高水平平台上的良性競爭。
此外,新《條例》在總則中還增加了醫療機構應當使用適宜診療技術和藥物,因病施治,防止過度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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