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與卡塔爾中央銀行關於在多哈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的合作備忘錄》相關內容,人民銀行決定授權工商銀行(1398)多哈分行擔任多哈人民幣業務清算行。
另外,經國務院批准,人行與卡塔爾中央銀行周一簽署了規模為350億元人民幣/208億里亞爾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協議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同日,雙方簽署了在多哈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的合作備忘錄,並同意將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試點地區擴大到卡塔爾,初期投資額度為300億元人民幣。
人行表示,上述安排標誌着中卡兩國金融合作邁出新步伐,有利於中卡兩國企業和金融機構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交易,促進雙邊貿易、投資便利化,維護區域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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