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川市金鳳區法院近日審理一宗「相親」詐騙案,69歲的金某自稱是幹工程的老闆,將自己偽裝成有錢人,以相親為幌子實施詐騙,被判9年有期徒刑。金某2012年10月在與李某某「相戀」過程中自稱認識某領導,可以把李某某的女兒和女婿安排到電力局工作,騙取3萬元「辦事費」。法院審理查明,金某利用辦理廉租房、駕駛證、安排工作為誘餌,4年間先後8次行騙,數額達38萬餘元。 ■本報記者 王尚勇、蘇桓稼 銀川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