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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警抗暴受傷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文森)旺角「佔領」區日前被清場後,連日有大批示威者在「佔領」區附近「企街」,聲稱要在旺角「購物」。警方昨晨在旺角截查4男1女時,在他們身上搜出共11個打火機、1瓶白電油及1把鎅刀,其中的女子更證實為失蹤人口。5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案件由旺角刑事調查隊跟進。同日,21名在「佔領」區因涉嫌藐視法庭而被捕的示威者,包括社民連主席梁國雄等上庭應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5日續審。
示威者連日在旺角聲稱要「購物」,多次堵塞交通,部分激進示威者更聲稱要「武裝起義」。昨晨,警方在旺角街頭截查4男1女,5人年齡介乎14歲至24歲。警方在他們身上搜出共11個打火機、1瓶白電油及1把鎅刀,5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案件由旺角刑事調查隊跟進。其後,該名女子證實為失蹤人口。
招顯聰高偉智涉襲擊准保釋
同日,再有2名在警方清場行動時被捕的示威者被控襲警罪,被押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指,今年10月26日深夜至27日凌晨,一批人在旺角行車路上企圖重新「佔領」。報稱無業、曾闖入解放軍軍營的「香港圖博民族自決會」成員招顯聰(29歲),在27日凌晨於豉油街近西洋菜南街涉嫌襲擊一名警長。另一被告,任職裝修管工的被告高偉智(27歲),則在26日深夜在亞皆老街近彌敦道惠豐中心涉嫌襲擊警員。
控方在庭上指,兩宗案件暫毋須答辯,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因2人重犯機會高,申請保釋條件包括禁足旺角指定範圍。
高偉智以工作為由,申請縮小禁足範圍,遭裁判官拒絕。兩案押後至明年1月21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保釋條件包括現金500元及不得進入旺角指定範圍。
暫禁足旺角 擬闢新「佔」點
招顯聰(29歲)在昨日庭外聲稱,暫不會再到旺角「佔領」區,但正考慮開闢新的「佔領」點,又稱被捕期間遭四五名警員按在地上毆打,包括將他的臉部磨擦地面及不斷用腳踢他,令其右眼、臉部及手部受傷,並曾到醫院驗傷。他稱會向警方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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