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佔領」行動持續至今兩個月,「佔中三丑」、學聯等陸續收到市民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索償。有市民控告學聯,指他們策動的「佔領」導致其子女停學,並向對方索償共529元的學費及午餐費。不過,審裁官昨日指,學聯並非法人或企業實體,在訴訟中不能擔任原告或被告。申索人主動中止申索。
非法人企業實體 不能任被告
申索人陳永明早前入稟法院控告學聯。他在入稟中指,「佔領「導致其2名位於中西區就讀的子女停學4天,向對方索償共529元的學費及午餐費。審裁官昨日指,學聯是一個註冊社團,而非法人或企業實體,在訴訟中不能擔任原告或被告,促申索人撤控,並釐清申索對象。陳在聽罷審裁官解釋後主動中止申索,但拒絕透露會否再度入稟申索等問題。
昨日代表學聯應訊的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在庭外稱,類似的申索案件並無先例,且涉及「公眾利益」,故他認同戴耀廷早前申請將案件移交高等法院審理的做法,讓市民對類似案件,不論在訴訟上還是程序法律觀點上都可作為參考。他又透露,因戴耀廷在大律師登記冊名單上,未能代表各被告答辯,他們將由陳健民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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