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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於申請旺角「佔領」區禁制令訴訟中,代表的士團體的律師鄺家賢捲入民事糾紛,被指拖欠同行律師費,遭「行家」入稟高等法院追討律師費,更被指與客戶簽訂勝訴報酬協議,涉違反專業操守。高等法院昨頒下判詞,判鄺須賠償近170萬元,及須繳付懲罰性訟費,並令鄺須於14天內呈交書面陳詞解釋,以說服法庭不將個案轉介至律師會跟進。
原訴何文琪律師事務所(Angela Ho & Associates),入稟控告鄺家賢「走數」。鄺家賢表示會就判決作出上訴,並會向法庭呈交書面陳詞解釋有關協議並不是勝訴報酬協議(contingency fee agreement)。
鄺家賢去年捲入手機生產商摩托羅拉與土耳其豪門Uzan家族之間糾紛,在該宗民事訴訟中被列為被告之一,後在年尾給予法庭承諾後而被剔出被告之列。鄺被指把前述案件轉介至原訴跟進,承諾付款,卻拖欠原訴聘請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及原訴律師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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