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于珈琳 遼寧報道)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網站日前發佈通報指,11月26日遼寧阜新礦難造成28人死50人傷的慘劇,暴露了五大問題,主要未汲取2005年孫家灣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訓。
據通報,阜新煤礦事故暴露了五個主要問題,首先即是阜新礦業集團沒有深刻汲取2005年孫家灣煤礦海州立井「2.14」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06年五龍煤礦「6.28」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訓,所屬恆大煤業公司再次發生重大事故。通報中還指出,現場安全管理混亂、瓦斯超限卻未及時撤人、超員作業及違規使用設備導致此次礦難發生。
專家:新礦井需通過地質評估
此次發生事故的遼寧阜新礦業集團曾在2005年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4人遇難,直接經濟損失4,968.9萬元人民幣。餘痛未消,此次事故又引起外界質疑:阜新礦區每年礦震在百餘次,頻繁的開採活動釀成動力災害,阜新礦區的開採活動是否真的安全可控?
曾參與孫家灣煤礦礦難專家組調查的地質動力區劃專家、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教授張宏偉在接受電話訪問時指出,阜新礦區礦井處於地殼運動活躍區,會誘發動力災害,即衝擊地壓、煤和瓦斯突出及採場大面積來壓。他指出,新建礦井可以通過地質動力條件評估,來確定是否適宜進行開採行動,「『礦不入險地』,這項評估目前在世界上還屬於空白,這需要國家政策的共同推進。」
對於像阜新礦區礦井等已經在開採生產的,張宏偉建議應綜合考慮社會責任等多方利益進行評估,不單純是技術層面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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