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慧 江西報道)江西省日前出台了《關於建立涉法涉訴信訪辦理迴避工作機制的暫行規定》(簡稱《暫行規定》),力保執法過錯能在法律程序內及時得到糾正。據悉,《暫行規定》是內地首份專門規定建立涉法涉訴信訪辦理迴避工作機制的規範性文件,其要求在堅持依法辦訪的前提下,對一些特定情形的信訪案件,通過讓原辦案人員或者辦案單位在辦理信訪工作中實行迴避,更換新的辦案人員或者辦案單位辦理,增強信訪群眾對政法機關依法處理信訪工作的信任,促使案結事了、息訴罷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