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牛琰 江西報道)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發佈了《江西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程》。《規程》中明確,凡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符合規定貸款條件的情況下,均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此外,江西省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為30年,但貸款期限不能超過抵押房的剩餘房齡。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加實際年齡一般不能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能超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