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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女演員李楓。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曾因停牌期間駕駛而遭判罰的甘草女演員李楓,昨午駕駛私家車沿觀塘繞道往將軍澳隧道途中,懷疑前輪爆胎後仍繼續行駛致輪胎甩脫,輪圈磨地擦出火花才停下,消防及警方接報到場證實車輛幸未有著火,但李楓涉嫌未能提供呼氣樣本測試被警員拘捕帶署,而其座駕行車證亦已過期,由拖車拖走待驗。
現年61歲的李楓已非首次涉及交通違例。2007年3月,她曾因被扣滿分而需停牌,但卻借用友人車輛,被揭發停牌期間駕駛,且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同年5月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2000元及停牌1年。
甩輪胎擦火花 被叫停
事發於昨日下午4時許,李駕駛一輛棗紅色本田思域私家車,沿觀塘繞道駛向將軍澳隧道。現場消息稱,當駛至繞道與將軍澳隧道公路交界時,李的座駕左邊輪突爆胎,但車輛繼續行駛,終致輪胎甩脫,車頭泵把亦撞毀,輪圈磨地擦出火花,其他駕駛人士見狀恐生火警,立即通知其停車並代為報警。
消防及警方接報趕到,證實車輛未有著火,但警員發現李身上有酒氣,她亦未能進行酒精測試,涉嫌未能提供呼氣樣本測試被捕。警員並發現李車的行車證已經過期,正聯絡相關車主作進一步調查。而昨日現場所見,李的座駕行車證有效期於上月3日已屆滿。
李楓於1953年出生,原名李惠歡,1976年中學畢業後加入無線電視藝員訓練班,並順利畢業。曾先後於無線電視及亞洲電視當藝員,並不時參演話劇或舞台劇。2012年與無線提早解約,轉投香港電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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