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由平安夜至凌晨,有滋事者在西洋菜南街和彌敦道等路段聚集,聲稱「報佳音」和「鳩嗚(購物)」,製造混亂和阻塞道路。違法「佔中」行動雖以失敗收場,但「佔中」搞手以「鳩嗚」為名在繁華商業區到處滋事,進行非法「流動佔領」,令商戶生意大受影響,遊客也紛紛卻步。「鳩嗚」行動造成的破壞性及涉嫌的刑事罪責與「佔領」行動不僅如出一轍,而且對商戶和本港旅遊業形象損害更為嚴重。警方只有加強拘捕,才可能有效制止違法擾民的「鳩嗚」行動。廣大市民和商戶應強烈譴責「鳩嗚」滋事者,支持警方嚴格執法,使「鳩嗚」者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由平安夜至凌晨,大批「鳩嗚」滋事者在旺角製造混亂和阻塞道路。警員勸喻他們離開不果,在展示警告橫額後,以最低武力驅趕和拘捕滋事者。拘捕的12人分別涉嫌襲警、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刑事毀壞等。警方重申公眾表達訴求必須守法,切勿以所謂「流動佔領」的方式舉行集會和遊行。
旺角「佔領」區被清場後,一些不甘被驅離的人在網絡上煽動以「流動佔領」方式滋擾商舖、挑釁警方。「鳩嗚」滋事者聯群結隊,集體進行跌錢、亂過馬路、喧嘩、「佔領」商戶、阻止商戶落閘等一系列搗亂行為,以所謂「鳩嗚」方式延續「佔領」禍害,在香港待復元的傷口上繼續灑鹽,令市民和商戶提心吊擔,嚇怕遊客,對商戶和本港旅遊業形象損害更為嚴重。
該等惡意的滋擾行為,觸犯「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在公憐a方行為不檢」、「非法集結」或「遊蕩」等罪行。警方應加強在各區的部署及派員巡邏,任何人如拒絕聽從警方的勸喻和警告,蓄意破壞公共秩序及作出罔顧他人安全的行為,警方應果斷執法,有效遏止非法「流動佔領」蔓延。
多區連日來出現「鳩嗚團」,許多商舖被迫關門、生意大跌。「鳩嗚」滋事者欲借非法「流動佔領」,以「快閃」的違法行動搗亂社會,損害營商環境,造成市民和遊客恐慌和不安。其行為不僅無聊可憎,而且其「快閃」方式是企圖逃避刑責。警方對「鳩嗚」滋事者必須果斷拘捕,予以有力阻嚇和制止,社會各界亦應強烈譴責。
(相關新聞刊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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