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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警方成功清理「佔領區」後,各界紛紛總結「佔中」教訓。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表示,「佔領」者剝奪他人權利卻要求「政治解決」是模糊法治,如果將「公義」可凌駕法治的想法推向極端,社會更會墮入深淵,寄語年輕人參與違法政治行動前三思,小心考慮法治原則。
「衝擊法治」底線誰可決定
曾鈺成昨日在民建聯年度漢字記者會上指出,很多年輕人和學生都知道參與「佔領」行動是犯法行為,但他們會認為,為了「正義」可以衝擊法治,甚至只要「自首」亦是「守法」。他指一些人反對政府政策無效後,便以「罷交稅」作為要脅,然而,交稅是公民責任,這些人又同時違反了另一些社會守則,曾鈺成反問這些年輕人,所謂「衝擊法治」的底線,應該由誰決定。
曾鈺成續說,如果有人認為擁有「崇高目標」就可凌駕法治,挑戰法律,提出「犯法不等於犯罪」等講法,值得反思。他提醒年輕人要小心考慮這些法治原則問題,否則就會將「公義」可以凌駕法治的想法推向極端,跌落深淵。
曾鈺成又質疑,一些人在「佔領」期間提出所謂「政治問題政治解決」是自相矛盾。他反問:「佔領」者違反法紀去剝奪其他市民享有的權利,這如何能「政治問題政治解決」?他舉例指,既然有人可以搬出障礙物違法霸路,那麼其他感到權利被剝奪的人,何以不能清除這些路障;有人又擅自移動公物堵路,然而,也有人指出擅取公物違反公民責任。「佔領」者的這些做法,最終只會模糊法治。
交法庭裁決非「擺上�^」
他認為,在權利被剝奪的情況下,市民惟有根據法律維護權利。如果社會秩序不靠法治,令人以為為了「正義」,法治可以放在一邊的話,社會秩序便難以維護。他強調,就是因為市民仍然相信法治,才要透過司法機構處理爭議,爭取權益,故認為市民這些做法不應被視為「擺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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