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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東涌空氣污染在5年間已逐步改善,僅臭氧受區域性光化煙霧影響而有所上升。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對於有市民關注東涌的空氣污染問題,政府指該區的空氣質素5年間已逐步改善,僅臭氧受區域性光化煙霧影響而有所上升。而粵港政府已就珠三角地區內多項污染品訂立減排目標,對症下藥,減少生成臭氧的前驅污染物,對控制區域性臭氧和光化煙霧有直接幫助。
根據東涌空氣質素監測站監測數據顯示,東涌在2010年至2014年,5年間的空氣質素逐步改善,微細懸浮粒子(PM2.5)、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和一氧化碳的濃度均有下降趨勢,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濃度則大致平穩,而臭氧則受區域性光化煙霧影響而有所上升。
黃錦星:珠三角擴散差吹微風所致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解釋,臭氧屬區域性空氣污染,由珠江三角洲地區內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如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在空氣污染物未能擴散的情況下,經光化學反應產生。當珠三角的擴散條件較差時,再加上吹微弱北風或西北風,東涌的臭氧濃度便會顯著上升。
至於二氧化氮,主要由車輛排放的氮氧化物與臭氧經光化學反應產生,東涌已達致空氣質素指標的每小時平均要求,但未能達到年平均指標。
黃錦星表示,環境局已於2013年發表《香港清新空氣藍圖》,並資助業界淘汰歐盟四期前的商業柴油車,截至2014年11月底,約有19,800輛即大約4分1有關車輛參與計劃。
擬年中規定遠洋船泊岸用清潔燃料
環保署已將境內供應的船用輕柴油含硫量上限由0.5%收緊至0.05%,電力行業在2019年起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排放上限,將會較2017年分別進一步削減11%、2%和7%。當局同時正草擬多項法例,包括於今年中規定遠洋輪船泊岸時使用清潔燃料,並在今年內規管非路面流動機械的排放。
粵港訂珠三角減排目標可對症下藥
粵港兩地政府亦已就珠三角地區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訂立2015年和2020年的減排目標,將可對症下藥,減少生成臭氧的前驅污染物,有助控制區域性臭氧和光化煙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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