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在南丫海難中與女兒同葬身大海的瑪嘉烈醫院護士鄭燕蘭,其夫繼早前入稟向港燈等就事故索償後,日前再入稟高等法院,向妻子弟弟追討保險賠償及值逾150萬元的股票。
死者鄭燕蘭丈夫甄劍強及死者遺產管理人甄寶翠(譯音)入稟,控告死者弟弟鄭桂斯(譯音)。入稟狀指,在前年初,死者的丈夫被人告知死者現值150萬元的股票由被告看管,但死者生前亦有替母親等託管約90萬元的股票,原訴曾同意交還該值90萬元的股票,但被告必須把死者的股票交出,惟被告拒絕建議,故原訴入稟追討死者生前買入的股票,或當中差額。
另死者在1996年向英國保誠購買的一份人壽保險,雖死者丈夫被列為受益人,惟於去年10月,保險公司表示,早在2012年已向被列為信託人的被告發放了逾80萬元的賠償,原訴要求被告償還保險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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