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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聶曉輝)為紓緩香港勞動力面臨不足的問題,及配合「老有所為」的施政理念,施政報告提出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昨日表示,計劃提高今年年中後入職的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同時調整新入職公積金供款表,讓他們在職期間平均供款比例維持佔收入18%。當局並會調整讓公務員退休後繼續效力的「繼續受僱機制」,包括放寬審批準則及延長受僱年期等。
未來10年,當局估計公務員退休人數相對較高,故於去年4月展開為期4個月的諮詢,並提出建議。過去數月,當局共收到逾300份來自個人、工會及公務員的意見書,大部分均同意或原則上不反對延長公務員服務年期建議的大方向,但同時亦關注會否影響現職人員的晉升機會、公務員隊伍的服務表現及公共財政方面的影響等。
調整積金供款免增公帑負擔
鄧國威昨日表示,當局經過詳細分析後提出4項建議,一是將今年年中後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提高,其中,文職職系由60歲提高至65歲,紀律部隊職系則不論職級,由現時的55歲或57歲(視乎職級)提高至60歲。他指出,若公務員公積金計劃的累進供款表維持不變,屆時新入職公務員會有較長時間享有較高的供款率,令特區政府長期的供款率由現時18%增至19.2%,增加當局的長遠財政負擔,故當局第二項建議是調整新入職公務員公積金計劃的供款表,維持平均供款18%。
鄧國威說:「對於新入職的同事來說,基本上他們仍然可以享受到現時來說政府最高的25%供款率,最大分別是他們可能要做較長的一些時間才可以達到這個最高供款率。」他表示,當局並會調整繼續受僱的機制,令管方有更多彈性,因應個別的職系,按不同時間而有不同的運作需要,靈活地聘請一些已屆退休年齡的公務員繼續服務。當局會參照晉升及招聘的運作模式作甄選程序,並將有關程序制度化,「我們認為這套公平、客觀及具透明度的機制,可以避免造成所謂馬房文化。」
在退休後從事外間工作方面,公務員事務局計劃擴大適用範圍,涵蓋約150個較低級的非首長級公務員職級,頂薪點不超過總薪級表第二十點或同等薪點。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已致函所有公務員,解釋有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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