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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反對派組織「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去年6月6日在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涉嫌衝擊立法會被捕。他雖否認參與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立法會兩罪,但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考慮及會議沒有被阻礙,黃的行為亦非最激烈,故判其罰款5,000元。
闖立會大堂 推撞傷保安
去年6月6日,立法會財委會正審議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前期工程撥款,多個反對派團體先後闖入立法會地下大堂抗議,包括黃洋達在內的「熱血公民」成員傍晚到場「聲援」。當晚9時許,黃洋達與一群「熱血公民」支持者闖入立法會大堂抗議,懷疑與保安員推撞,其間有保安員受傷,立法會報警處理。
35歲的被告黃洋達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律師在求情時稱,倘保安與警方溝通良好,就不會令示威者「情緒高漲」,或有可能避免是次事件發生。
律師又稱,法庭不應機械式考慮被告有否悔意問題,因每人有不同政見及立場,「悔意」帶有道德判斷色彩。黃積極參與社會運動,一直「奉公守法」,並非有預謀及組織犯案,又建議法庭對示威活動採包容及開放態度,有助社會往後發展。
裁判官蘇惠德在宣判時指,被告與其他示威者確有衝擊行為擾亂秩序。不過,另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立法會罪,蘇官指被告當時站在門口是圖阻止大門關上,而非進入大樓,故裁定黃罪名不成立。
保安:手指遭社民連幹部拗傷
另外,社民連成員曾浚瑛(26歲)亦因去年6月13日參與反東北撥款示威被捕。
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涉嫌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受審。立法會保安助理作供指,他當日收到指示有人衝入立法會,並在立法會大樓地庫停車場發現曾。
該名保安助理續指,他在截停曾時遭他拗傷手指。他否認用手箍曾的頸項,及將曾按在地上不斷對他說「×你老母」,反而是曾的頸移向他手中。案件今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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