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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鮑旻珊)消防處數字顯示,2010年至2013年間,每年有逾2,600宗發生於住宅樓宇的火警,主要與煮食爐火有關。消委會昨日提醒市民,若想把單位改裝成開放式廚房,必須符合相關條例,並需安裝煙霧警報器等。該會指,消防裝置型號須獲消防處接納,每年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
近年不少人都把單位內的廚房改為開放式廚房,擴大室內空間感。消委會指,根據《建築物條例》,如住宅單位只有一個出口,開放式廚房鄰近該出口,必須在單位內及外的走廊加裝接駁到大廈火警警報系統的煙霧警報器,以及在廚房天花安裝消防花灑頭,每年需由註冊承消防裝置辦商進行檢查及發出證明書。
消委會對市面上的家居消防用品,包括煙霧警報器、滅火筒、滅火氈及逃生用的防煙頭罩及面罩進行研究,指市面出售的煙霧警報器分為光電式或及離子式兩種,前者偵測悶燒而產生大量煙霧火種反應較快,如煙頭薰燒沙發;後者則偵測發出火焰的火種較快,如燃燒易燃液體。
消委會表示,家居火警多以悶燒的火開始,故光電式煙霧警報器較適合家居使用,並建議每月按動警報器測試按鈕一次,確保操作正常。至於較為適合家居使用的乾粉滅火筒,消委會建議每月最少檢查一次,確保沒有生�蛂B安全針無拔出,以及氣壓表指針處位置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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