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第二輪政改諮詢文件。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根據人大決定制定的普選方案是香港政制發展最務實可行的方案,重申一旦政改被否決,就會沿用2012年特首選舉的產生辦法,即由1,200名選委選出特首人選。事實上,根據人大「8‧31決定」制定的普選方案,既嚴格遵循憲法、香港基本法,又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為香港帶來貨真價實的民主,是一個最務實可行的方案。有普選肯定比沒普選好,這是本港民心所向。手握否決權的反對派議員,須在政制發展問題上作出明智抉擇,不要做否決普選的「反民主派」。
反對派攻擊人大決定扼殺本港民主空間,一再揚言要否決按照人大決定提出的政改方案。事實上,人大決定既嚴格遵循憲法、香港基本法,又認真聽取、積極回應香港社會主流民意;既保障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又保障香港特區長期繁榮穩定。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曾形容:「人大決定不是一個權宜之計,而是一個『精品』。」有了人大決定,本港順利落實普選就有了憲制保障,若政改方案順利走完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法定程序,香港500多萬合資格選民就可以第一次行使一人一票直接選舉行政長官人選的權利,實現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新跨越。
本港多個民調都顯示,按照人大決定通過的政改框架,六、七成的受訪市民認同應「接受」,說明支持政改是本港主流民意。反對派議員作為民意代表,理應順應民意,作出符合社會利益的決定。可惜的是,在政改發展中扮演「關鍵少數」的反對派議員,堅持杯葛政改諮詢,更威脅要推翻人大決定。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否決政改,只能沿用現行方式由1200人組成的選委會選出行政長官人選,意味着港人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願望落空。反對派議員扼殺普選,剝奪廣大市民唾手可得的普選權,有什麼資格自詡為「民主派」?
「佔中」期間曾為反對派撐腰的英國外交部國務大臣施維爾,近日來港與反對派議員會面,呼籲反對派支持通過政改方案。香港政制發展正處於把握機遇和作出抉擇的關鍵時刻,反對派議員應該審時度勢,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基礎上討論落實普選,而非冥頑不靈,充當阻礙民主進步的歷史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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