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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外籍大律師葉祖耀(Neil Mitchell)2009年在灣仔區域法院一宗串謀詐騙及洗黑錢案中擔任主控官時,在法院門外遭兇徒淋潑硫酸,先後有6名涉案兇徒落網及判囚。案中最後一名被告尹樹輝(45歲),昨亦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串謀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名成立,遭法官重判入獄15年,法官並形容罪行極為可怕及邪惡。
案發時區域法院正審理一宗串謀詐騙及洗黑錢案,由56歲的葉祖耀擔任主控官,2009年10月27日下午1時多,葉祖耀步出法院大樓的港灣道出口前往午膳時,兇徒鄧忠濠手持載有硫酸及顏料的紙杯,將液體潑向葉的臉然後逃走,被告隨即上前扶�茖ぁD,阻止他追截兇徒。法官杜麗冰昨判刑時接納被告尹樹輝並非案中主謀。
控方指該案開審前有人打算阻止審訊進行,原計劃用刀襲擊該案控方證人,之後將目標轉移到主控官身上。葉祖耀事後向地下大堂女保安求助,被送院檢查後證實左眼、左耳及臉頰遭化學灼傷,幸無損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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