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將政黨補助門檻由原先的得票率5%調降至3.5%,讓小黨更有機會獲得補助。
根據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規定,在「立委」選舉得票率達5%以上,該政黨可獲競選補貼,每年每票可獲50元(新台幣,下同),直到「立委」4年任期屆滿為止。台聯黨團原盼將補助門檻由5%降至1%,但在朝野政黨協商時遭反對。此後經多次協商,昨日終獲共識,三讀通過修法,將補助門檻由5%調降成3.5%。
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表示,在多元社會裡,保障小黨參與政治活動是必要的,為促進小黨參與,台聯提案修法將5%調降,對小黨有莫大幫助,雖然現在只調降一部分,但對健全小黨發展來說是一大步。他也感謝國民黨、民進黨兩大黨同意降低補助門檻,也希望修法能讓各小黨有多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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