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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商州西街被拆遷,爆發三百餘人集體「民告官」。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仕珍 西安報道)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出台關於「民告官」的新規,從一月起,居民打行政官司,若擔心所在區縣地方保護,可申請選擇轄區以外法院審理案件。
一直以來,受限於地方保護主義,民告官案件存在�荂u立案難、判決難、執行難」等諸多難題。為進一步改善行政訴訟司法環境,保證法院依法獨立公正履行審判職責,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陝西省高院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台了《關於對原告申請異地法院管轄審理行政案件的意見》,並下發各中級、基層人民法院。
僅限一審案件
《意見》明確,原告申請異地法院管轄審理的行政案件僅限於一審行政案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後,認為管轄法院可能受到行政機關影響不能公正審理案件的,可以向受案法院提出由異地法院管轄的書面申請。受案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申請後在七日內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審查決定,上級法院經審查後在七日內做出裁定,對符合異地法院管轄的案件作出裁定,並指定異地法院管轄;認為原告申請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不予准許,由受案法院繼續審理。
原告在提起訴訟前也可提出異地管轄申請,可以直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異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可以請求該上級人民法院管轄,上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後七日內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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