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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300多公頃已完成除雷的土地,只要居民提出「證明文件」,即可領回。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台灣當局「行政院」日前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鬆綁金門戰地政務實施,1971年4月以前,金門沿岸已布雷區約300多公頃土地,將返還給當地曾被佔用土地做為雷區用地的居民。地政司表示,金門當地民眾,若能拿出合理證明,即可取得或領回土地。
台灣《聯合報》報道,相關官員說,所釋出的300公頃土地,若居民領回有限,金門縣府未來仍有機會提出土地利用及開發計劃。只要當地居民能提出合理證明,包括:布雷前的土地證明文件、當地鄉公所等機關出具的證明、雷區土地所在2人以上或村里長的證明,就能取回土地。
「行政院政務委員」葉欣誠日前邀「內政部」、「法務部」等部會,審查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主要修正內容是將原本「讓售」文字,修正為「返還」,並增列返還證明條件,該草案還要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對此,金門縣長陳福海強調,這次的再修法,將可真正保障離島居民的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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