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鵬宇 內蒙古報道)過去一年,內蒙古自治區法院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進司法體制機制改革,落實審判責任制,院長庭長直接辦案制度的全面推行,讓資深法官回歸審判一線,為內蒙古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據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全區法院院長庭長親自擔任審判長審理案件78,803件,列席合議庭討論案件41,791件,分別佔結案總數的22.7%和12%,對於提升審判質效、解決案多人少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