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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兩會期間,少數民族代表合影留念。本報北京傳真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在「進一步完善政協協商」一章中明確了政協協商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各黨派參加人民政協工作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其他重要問題等。《意見》指出,增加集體提案比重,提高提案質量,探索由界別和委員聯名提出議題,在條件成熟時對政協界別適當進行調整。■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記者 馬曉芳
這個《意見》明確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本質屬性和基本內涵,闡述了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渠道程序,對新形勢下開展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社會組織協商等作出全面部署。
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
《意見》指出,當前中國正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面對改革開放進程中利益格局深刻調整的新形勢,社會新舊矛盾相互交織的新變化,市場經濟條件下思想觀念多元多樣的新情況,加強協商民主建設,有利於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促進科學民主決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於化解矛盾衝突、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完善政協會議及其他協商形式
改進政協通過會議進行協商的形式,適當增加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專題協商會次數,完善協商座談會制度。更加靈活、更為經常地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探索網絡議政、遠程協商等新形式。增加集體提案比重,提高提案質量,建立交辦、辦理、督辦提案協商機制。通過協商會議、建議案、視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履行民主監督職能。
加強與黨委政府工作有效銜接
規範協商議題提出機制,認真落實由黨委、人大、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等提出議題的規定,探索由界別和委員聯名提出議題。規範年度協商計劃的制定,由黨委常委會會議專題討論並列入黨委年度工作要點。健全知情明政制度,相關部門定期通報有關情況,為政協委員履職提供便利、創造條件。規範黨委和政府領導及部門負責人參加政協協商活動。完善協商成果採納、落實和反饋機制。
加強人民政協制度建設
政協全國委員會研究制定規範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具體意見。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在條件成熟時對政協界別適當進行調整。完善委員推薦提名工作機制,優化委員構成。研究制定政協委員管理的指導性意見。在政協建立健全委員聯絡機構,完善委員聯絡制度。
完善民主黨派直接提出建議制度
《意見》指出,要完善中共中央負責同志與民主黨派中央負責同志約談形式和中共中央與民主黨派中央書面溝通協商形式。民主黨派中央每年以調研報告、建議等形式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意見和建議。民主黨派中央負責同志可以個人名義向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直接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員開展的國內考察調研以及重要外事活動,可根據需要、經統一安排邀請民主黨派中央負責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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