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育有兩子的年輕司機,本年一月在屯門住所教導7歲長子做功課時,不滿「百厭」兒子態度散漫,一怒之下將紙巾盒、教科書擲向兒子前額,繼而四度掌摑兒子面頰及以膝頭撞向其腹部及大腿,其後離去,妻子翌日揭發報警拘捕丈夫。躁父昨承認襲擊,本獲控方以簽保了事,惟不獲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接納,指其「打仔暴力程度嚴重,一下錯手可以理解,但打到唔識收手」。決定將案押後,索取心理及感化報告後判刑。
34歲許姓被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李官批評被告「行為暴力、完全失控」。被告求情指兒子十分頑皮、學業成績全級排尾六,更先後激走10位補習老師,又指被告痛錫兒子。但李官聞言即反駁「好錫但打到咁犀利」,指被告「唔識教仔」、「教一千次都冇用」,只懂藉暴力令兒子屈服。其後准被告保釋至4月20日,索取心理及感化報告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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