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位於西貢翠塘路的商場Centro,其業主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百佳超級市場,指百佳把垃圾、購物車等擺放在商場的公共區域,造成阻礙及違反租約,要求法庭下令百佳交回舖位及賠償損失。
原訴為商場Centro的業主Albury Garden Investment Limited,答辯方為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原訴在入稟狀中指雙方在2013年10月18日簽訂租務協議,由同年11月開始,百佳租用商場3樓2個舖位,為期3年。
然而,原訴指百佳任由垃圾、貨架及托盤等擺放在一樓共用的卸貨區中,又任購物車擺放在商場的公用地方,造成阻礙及影響衛生,影響商場的聲譽,亦令商場要出資清除垃圾等。原訴於去年11月6日發信百佳,要求其收拾貨物及賠償51,200元的法律費用,否則便終止其租約。原訴方指百佳無依要求履行責任,遂入稟法院要求百佳交回舖位,並賠償每月逾30萬元的租金收益,直至交還舖位為止。
百佳:進入司法程序不評論
在該商場經營的為Fusion百佳超級市場,就現場所見,購物車擺放整齊,而卸貨區亦未見有很多垃圾。商場的管理處表示現時只有百佳一間商舖。百佳回覆表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作出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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