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就纏訟10多年的台東縣議員詐領社團補助款案,據中新社報道,台「最高法院」日前作出判決,26名現任、卸任縣議員分別被判處3年半至9年有期徒刑,吳俊立和前議員林富雄等人無罪。
2000年,台東縣41名時任和卸任縣議員被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依貪污罪提起公訴。涉案的台東縣議會前議長吳俊立等人從一審到更二審,皆被判處有罪,更三審時吳俊立被改判無罪。檢察官和有關當事人上訴至台「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