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施倩 杭州報道)浙江省杭州市紀委發佈消息稱,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個人電子商務紅包(包括微信紅包和支付寶紅包),屬變相收禮或者受賄。
杭州紀委官方微信日前發佈消息,早在2014年9月,中紀委就已將「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等」列入「反四風」查處範圍。
杭州市紀委工作人員介紹,對於利用微信、QQ、支付寶等形式,收受管理對象、服務對象、私營企業主和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個人電子商務紅包,屬受賄行為,如果金額超過5,000元,根據刑法的規定,可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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