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房屋署前助理署長兼領匯前顧問潘啟迪,被控於北角新都城大廈永旺百貨偷竊一包價值12元的眼鏡布,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昨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潘出庭自辯指當日打算更換早前購買但尺寸太大的眼鏡布,只因一時分心才被誤會偷竊,且他一向健忘。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續審。
辯方昨日盤問拘捕潘的警員高傑成,及負責調查案件的探員陳盼達時指,潘在警誡下根本沒有說過「我一時貪心所以無畀錢」,反而是陳在北角警署建議潘招認,稱這才有機會簽保守行為。高及陳均否認,陳表示當時他甚至並非身處北角警署。
主控官在盤問潘啟迪時,質疑當日他身上根本沒有舊的眼鏡布,且眼鏡布只價值10多元,何以不如買一塊新的。潘解釋,自己當時沒意識舊布不在身上,他不忿自己買錯東西,所以打算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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