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帥誠)廣東省近日公佈了《關於進一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該《意見》中針對廣東創業者提供了各種便利,並發放各種補貼。意見提出,對經營1年以上初創企業的法人代表,可申請將戶口遷入創業地;未來四年,廣東省財政還將安排25億元作為創業者的補貼。
初創企業獲幫扶力度最大
《意見》中,對廣東省登記註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家庭農場等「初創企業」的幫扶力度最大,免收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工會費。在金額補貼方面,初創企業的受資助力度也最大,對入駐政府主辦的孵化基地的初創企業,按照第一年不低於80%、第二年不低於50%、第三年不低於20%的比例減免租金。吸納就業並繳納社保的初創企業,可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以下的每人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則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
另一項吸引力很大的規定,是創業者的入戶等條件將放寬。《意見》提出,經營1年以上初創企業的法人代表,可申請將戶口遷入創業地。同時,實施積分享受公共服務制度的地區,應適當增加法定代表人子女教育、享受城市公租房等積分分值。創業者憑身份證明及工商營業執照,承諾在6個月內提供相關材料的,還可申請先行核發一次性創業資助、租金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等3類補助。
據了解,廣東省財政安排25億元用於促進創業補貼項目支出以及對各地的補助。工作目標為2015至2018年,廣東新登記註冊的初創企業戶數、吸納從業人員人數平均每年增長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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