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建議,政府在提出具體政改方案後,展開「全民投票」。必須指出的是,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制度,香港特區是中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自行創制「公投」制度或發起所謂「公投」活動。在香港特區進行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均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
所謂「公投」,是由憲制性法律加以規定的,是有憲制基礎的政府行為,具有特定的政治和法律含義。沒有主權的地方是不可以搞「公投」的。國家憲法沒有「公投」的規定,基本法也沒有規定「公投」制度。在香港搞「公投」,沒有憲制上的法律依據。在香港特區以任何形式對未來政制發展問題進行所謂「公投」,與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不符。香港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既無權自己決定政制發展,也無權創制「公投」制度,更無權搞什麼「公投」。在「一國」之內的香港,任何人或任何組織以任何形式,對未來政制發展問題進行所謂「公投」,都與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不相符,都是違反「一國」原則,違反基本法規定。
公民黨梁家傑聲稱,早前「佔領中環」的電子投票顯示有70萬市民授權議員否決不符國際標準的方案。梁家傑借「6‧22電子公投」聲稱民意授權否決政改方案,同樣是自欺欺人。「6‧22電子公投」投票系統漏洞百出,任何人都可以通過電腦程式偽造「幽靈票數」,而且將網上投票伺服器搬到外國,明顯是為了方便造假和篤數,所謂70萬投票人數根本是騙人。鍾庭耀故伎重施,梁家傑至今仍重提誇張失實的投票人數,都是自暴其醜。
鍾庭耀聲稱要解決目前政改的膠着局面,唯一出路是靠民意,並認為如以投票人數三分二的意向作為政改表決基準,反對派議員可以參考。但是,民建聯最近公佈的調查顯示,八成三人認為立法會應按大多數市民意願決定是否通過方案,有六成受訪者同意根據人大框架通過政改方案。而多個民意調查都顯示,大多數市民支持依法落實普選。這不是最清楚的民意嗎?鍾庭耀為什麼還要建議展開「全民投票」呢?說穿了,鍾庭耀是為了通過他操控的「全民投票」,再次造假和篤數,製造虛假民意阻攔政改進程,這種如意算盤絕難打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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