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經濟部」昨日表示,計劃將花費約113億元新台幣(約27.7億港元),把核電一、二廠用過的1200束核子燃料運往境外再處理,但與核電廠的延期服役無關。「經濟部」說,台灣地狹人稠,不容易選擇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目前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選址作業遭遇困難,因此「經濟部」和台灣電力公司參考日本、荷蘭、意大利、瑞士、法國及英國等做法,推動用過的核子燃料小規模境外再處理計劃。
「經濟部」表示,今年底會先將300束送到境外,剩下的在2018年底前分批運送完畢。此外,再處理分離並回收的鈽與鈾,將由再處理廠商代出售,不會再運回台灣;剩餘的高放射性廢棄物經玻璃固化後,輻射強度及衰變時間降低,體積降為原來1/4到1/5,會在再處理廠貯存約20年後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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