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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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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控「佔領」搞手 維護法治尊嚴


中國社會科學院昨日發佈的2015年《法治藍皮書》,提到香港去年發生「佔領」行動,指其中明知違法而故意為之的行為,或會令市民產生一種錯覺,就是只要有一定人數,即使違法亦不會被拘捕,令人擔心香港優良的法治傳統有可能受到嚴重侵蝕。的確,法律的權威體現在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法律沒有被嚴謹執行就會喪失權威,法治精神也將蕩然無存。去年的「佔領」行動對本港法治的最大傷害,是在社會上散播了「公民抗命不破壞法治」、「法不責眾」的歪論,直接導致在「佔領」結束後,各種違法「鳩嗚團」、暴力「光復行動」等等大行其道。執法部門有必要嚴正執法,盡快依法檢控「佔領」搞手,消除對香港法治環境的傷害。否則,香港將由法治之區淪為無法無天之地。

去年長達79天的非法「佔領」行動,對香港造成嚴重傷害,「佔領」分子肆意衝擊警方,引發大規模暴力騷亂,社會秩序和市民生活生計受損,一度令香港被外界視為動亂之都,更令本港引以為傲的法治基石遭受史無前例的衝擊。因此,在「佔領」結束後,社會各界都要求盡快檢控「佔領」搞手,重塑香港法治精神,恢復香港文明之都、理性之都和法治之區的形象。

警方自1月起以預約形式先後拘捕非法「佔領」搞手,包括「幕後黑手」黎智英,「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多名學聯及「學民思潮」首腦,以及多名反對派人士。但被捕人士爭相玩弄「踢保」把戲,旋即獲得釋放。儘管警方強調保留再拘捕及落案起訴的權利,但律政司至今仍未對有關案件是否落案起訴作出決定。

由於遲遲未檢控「佔領」搞手,法律尊嚴受損,令一些人產生錯覺,以為犯法後只要高舉政治抗爭旗幟就可不必承擔法律責任,令激進暴力違法行為如病毒一樣蔓延。由較早前的旺角「鳩嗚團」搗亂行動,到近期的所謂「光復行動」,一小撮激進分子肆無忌憚的辱罵、狙擊內地旅客,連本港市民亦被殃及。激進分子如此目無法紀,與法治精神受到空前衝擊有必然聯繫。

非法「佔領」行動在去年12月15日完成清場後,警方曾承諾3個月內完成調查,如今3個月已過,律政司應抓緊時間,盡快依法檢控「佔領」搞手。若對犯法者不檢控,只會鼓勵更多人犯法。只有將「佔領」搞手繩之於法,才能真正維護香港法治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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