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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92歲母親覃美金,日前以兩名醫生報告證明自己還有15年壽命為由,要求信託基金一筆過支付15年生活費兼醫療費逾5,500萬元,又要求發放次子梅德明殮葬費逾17萬元及租金逾30多萬。法官昨頒下判詞,批准其次子殮葬費用,惟法官指覃的兩名醫生證明無法作為專家證據,因此無法證明覃的壽命,加上考慮到其龐大的申請金額會對遺產其他受益人不公,例如其孫兒一代及獲剩餘遺產的妙境佛學會等,故不批准其15年的生活費申請,並同時拒絕其租金及醫療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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