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近年陸客「假自由行、真組團」遊台現象頻傳。台「觀光局」為此修法禁止「陸客個人旅遊團客化」,違規旅行社將被處罰停辦陸客業務1個月到1年,前日起生效。
根據修正後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旅行社若有自由行旅客併團情況,也須將持自由行證件旅客的基本資料,一併通報至「移民署」及「觀光局」。據中新網報道,台「觀光局」未來除會持續向兩岸旅行業倡導,也會在主要景點及購物商店加強稽查、取締。過去「假自由行、真組團」僅能罰1至5萬元(新台幣,下同),「觀光局」統計,2013年至今有23家旅行業違規,累計罰金僅27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