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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山東近日出台了中國地方省份首部關於南水北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並將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法規明確將水質保護列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考核內容。
據新華社報道,《山東省南水北調條例》規定,南水北調工程水質保護實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南水北調工程受水區以及相關區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質保護目標情況納入對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考核內容,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對社會公開。
此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對調水水質加強監測,定期向社會發佈水質信息;工程運行單位發現水污染事故時,要按照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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