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激進反對派近期大肆煽動「港獨」思潮,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日前率代表團訪京,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等人會面時,倡議訂立「反港獨法」。此建議引來很大迴響,一些香港不同界別人士贊同建議,強調應在「港獨」問題未成形前及早應對。
馬恩國:「港獨」思潮猖獗
馬恩國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港獨」思潮猖獗,質疑有人借不滿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發動暴力及「佔領」道路等所為抗衡中央管治權,達至「自治」。因此,他早前率代表團訪京與李飛等會面時,倡議訂立「反港獨法」,若有人提出「港獨」言論兼暴力行為就應拘捕,並以此作為全國性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他明言當時雙方未有詳細討論有關建議。
馬恩國日前在《環球時報》訪問中也透露,他當時與中央官員就已撰寫的「反港獨法」初稿進行交流,也提到「本土派」的陳雲到外國成立政黨。他指出,本港法律無法規管它在外國的行為,但若它在香港搞「港獨」活動,屆時便應對香港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或通過「反港獨法」作出制裁。
棠哥:馬恩國建議「很正常」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批評,近期有人在街頭掛上「香港建國」等標語,明目張膽宣揚「港獨」思想,引發社會撕裂,故此認為馬恩國的建議「很正常」,亦不應等到具體情況出現才作出應對。但他不同意「反港獨法」是將廿三條「斬件」之說。
張華峰:現適當時候立廿三條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張華峰亦指,香港最近出現很多「港獨」言論和行為,現時是適當時候為廿三條立法,「對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政府而言,分裂國家的行為必須受到遏制,但立法的內容需要再討論。」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現時社會撕裂,故不應單靠立法處理「港獨」。
不過,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聲稱認同就廿三條立法,卻又稱立法時間及模式應由港人決定,可透過修改現時刑事條例,包括煽動暴亂、叛亂等以滿足廿三條立法,而且不必訂立「反港獨法」。公民黨黨主席余若薇亦謂,訂立「反港獨法」建議荒謬而且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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