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互聯網巨擘Google持續逾4年的反壟斷調查有新進展,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維斯塔格昨日正式指控Google,違法利用它在歐洲網絡搜尋業務的主導地位打擊對手,損害競爭對手和消費者權益。一旦敗訴,Google將面臨66億美元(約511億港元)罰款,更可能會被強制要求改變搜尋器運作模式。這將是史上同類案件最高罰款金額,亦是繼十多年前微軟反壟斷案後,對資訊科技界影響最深遠的世紀訴訟。
維斯塔格昨日向Google發出「反對聲明」(statement of objection),指控Google蓄意在搜尋結果中,優先顯示旗下服務的連結,從而減少其他競爭對手的網絡流量,不公平地帶來優勢。路透社引述知情人士透露,歐盟仍需時數月來準備正式的法律文件。
Google昨日在公司官方博客連發兩條帖文回應,並上載大量資料和圖表反駁指控,稱現今用戶能夠接觸網絡訊息的途徑是前所未有地多,力證公司沒損害市場競爭。Google有10星期對指控作出回應。
或罰511億 遠超微軟案
報道指,歐盟將有權對Google處以相當於全年收入10%的罰款,按去年業績計算,即相當於66億美元(約511億港元),遠超當年微軟在反壟斷案被罰的22億歐元(約181億港元)。
與罰款相比,Google最擔心的可能是被歐盟要求強制修改搜尋規則,這將嚴重威脅Google在歐洲的搜尋器業務及相關收入。目前Google在個別歐洲國家市佔率高達9成,較美國的約65%還要高。■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英國《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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